2012年9月21日,杨怡和她所属的香港无线电视台做出行动。杨怡以个人身份向香港两家媒体发出一封律师信,要求对方道歉。同日,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宣布,为保护旗下艺人,维护他们的声誉和公司形象,正式向报道此事的两家媒体发出律师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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