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英雄》《十面埋伏》《千里走单骑》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这几部电影,张艺谋都没有及时拿到片酬,因此在超生事件的调查中,2000年张艺谋的家庭年收入仅为2760元,是来自广西电影厂的基本工资。
直到2008年奥运会之后,《三枪》上马,才一起补齐之前几部戏的片酬。周晓枫引述庞丽薇的话,表示张艺谋零片酬是因为从未签过合同:“都没个合同,怎么要?给不给,怎么给,给多少,都是人家说了算,导演开不了口”。《三枪》拍完后,张伟平太太从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分12次打款,付给陈婷11536400元,作为从《英雄》到《三枪》五部戏的片酬。
之后的《山楂树之恋》再度出现拖欠片酬现象,该片下线了,张艺谋也没有得到片酬,“也看不到付款的迹象和期限”。庞丽薇曾说:“人家没付呢,导演也不好意思张口要钱”。
提问:2010年才补片酬是否属实?张艺谋到底有没有票房分成?
张艺谋与张伟平的确没有签过任何合同,这点张伟平本人也亲自说过:“从1995年我投资他的第一部影片《有话好好说》到今天,张艺谋可能是中国导演中最自由的导演。他跟新画面没有一字合同,没有签约,他绝对是完全自由的导演”。不签合同看似是哥俩好的铁证,却直接导致了钱的纠纷。
“新画面”一直被当作张伟平和张艺谋两人的兄弟公司,按照张艺谋方面的说法,他不仅没有获得做老板的票房分成,连基本的打工费用也没有。如果补片酬之事属实,2010年4月这个时间点远在两人正式闹翻之前,是否说明当时已有裂痕?或是张伟平自觉补上?
2014年7月23日,张艺谋将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,原因是张艺谋至今未收到《三枪》的1500万票房分成。2009年,张艺谋与新画面达成协议,合作拍摄《三枪拍案惊奇》,按照约定,该影片在中国境内的票房收入,减去宣传费用,剩下的由张艺谋、新画面和香港的投资公司三方平均分配,三方应各分到至少1500万元。张艺谋称,至今他仍未收到这部分分成。张伟平的宣传助理平雪则代其回应媒体:“这是张艺谋的恶意炒作,这不是事实;新画面公司在《三枪拍案惊奇》的合作中,不欠张艺谋任何片酬或分成。”
《三枪》似乎是张伟平和张艺谋在片酬和分成事务上的一个转折点,《三枪》后,不但片酬补上了,张艺谋方面还开始签协议参与票房分成了。这是否是两人重新商定了合作方式?这笔票房分成究竟怎么回事?